!你们直接起诉youtube不就行了吗?」
记者一边收起录音笔一边道:「你们的域名是1996年申请的,youtube的域名则创建于2005年,所以,当你们拥有先发优势时,你们就可以起诉youtube侵权。」
「你们可以起诉youtube,说他们那无序经营的方式给你们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这种起诉在商业圈里是很常见的,并且,绝大多数时候,对方都会主动的和解。」
「因为他们很有名,youtube很有名,这种官司会让他们损失大量的声誉。」
「然后,和解金一般都在损失的50倍到100倍之间。」
「你们说youtube的流量让你们公司多付了两万多刀的网络通讯费?」
「那youtube与你们的和解金就不会低于一百万。」
「但,有一点我得和你们说明清楚,如果你们选择用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youtube
是一定会把你们的域名给拿走的,就是「utube{。」
「届时,你们公司就要换官网了。」
「这里面的原因也简单。」
「第一,是他们会在和解协议里写明,和解金仅是购买域名所用的费用。」
「大公司都是不会承认自己侵犯了某些人的权益的。」
「第二,是他们这么做后,能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度发生。」
「他们都给你钱了,然后你们要是把域名卖给别人,换人起诉,他们不就成白痴了?」
「不过,我个人觉得这个无所谓对吧?两万的通讯费能让你们拿到两百万的赔偿。」
「这种利润————」
「应该比你们这种实业公司高吧?」
言语至此,《纽约邮报》的记者停了下来。
当他面颊带笑的望著众人后————
在场所有人的眼里那都闪烁起了精光!
「记者先生!你确定我们能把「utube」卖到两百万?」
小伙子惊讶的确认。
「是youtube要为自己的傲慢赔偿你们两百万。」
《纽约邮报》的记者重复了一遍话语里的逻辑关系。
同时还道:「然后,如果你们想要赢官司,商业圈里的常规操作是夸大自己的损失,隐匿自己的动机,并把事情搞大,就比如说————」
「在递交起诉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