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制作与宣传费,以专辑销量与版权收入进行抵扣。
分成方面,在开丽的争取下,则达成了5:5的分成模式。
然后版权方面,则同样是飞碟在三年合作期内享部分版权授权收益。
陈致远则掌握制作主导与核心版权,后续拥有将版权作为长期资产变现的可能。
这里就要说一下开丽了。
事实上,如果不是开丽参与,陈致远绝对是拿不到这么好的条件的。
他这个条件甚至都超过了王桀。
而开丽之所以愿意帮这么大忙,并愿意主动将陈致远的个人唱片以及业务全部放手,他们也不是一无所获。
在之后陈致远的个人唱片公司成立以后,开丽将会拥有两成的干股。
也就是说,其实开丽属于是用手里拥有的陈致远五年合约,换取拥有陈致远个人公司的两成股份。
嗯,总体说起来很复杂。
一定程度上来说,之后的开丽将会拥有陈致远的个人收入经纪提成,还会拥有陈致远个人唱片公司的两成分成。
当然,看上去好像开丽赚得很大。
但实际上,陈致远其实才是当前获益最多的一个。
原因很简单。
个人唱片公司的成立,就相当于说,原本他个人唱片中属于开丽赚的很大一部分,将直接转到他身上。
他不仅可以拥有自己的唱片独立控制权,还将直接拥有原本开丽才赚的一部分不少的资金。
而他付出的,则是两成干股。
从这里其实也能看出苗秀丽对他的看重。
她这完全就是属于直接投资陈致远的未来。
用她跟陈致远私下的话来说就是:
“我们的确可以死死的握住你五年,但是,我更相信你在未来会有更好的发展。
现在我们放弃了一些东西,未来,我们将获得更多。”
她考虑的很长远,也很有眼光!
这是陈致远对她的评价。
她是真的考虑的长远。
因为,她不知道用什么办法说服了其他的开丽股东。
以开丽内部股份等多种方式置换,直接将开丽拥有的致远唱片的两成干股全部握在了她个人手里。
致远唱片就是陈致远的个人唱片公司。
他也懒得起名,就用了自己的名字。
公司地址则直接选在了飞碟唱片所在的南港区南港路三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