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想跟我闹僵,他们应该不会拒绝。
不过记得不要承诺我合约到期以后还要不要跟他们合作这事。
现在我还没考虑清楚这个问题。”
陈致远交待了一句。
陈致远与飞碟的合约是五年,从1988年8月开始签订。
合约到期时间是1993年8月。
看上去还有3年。
但实际上,飞碟与华纳现在就已经开始在为后续签约的事找他聊了。
不仅是飞碟,滚石,百代,甚至是宝丽金都在接触他。
条件一个比一个开得好。
不过目前陈致远还没考虑这个。
可能他会继续留在飞碟,也可能跟飞碟的母公司华纳签约,也可能加入百代。
甚至,宝丽金也不是不可能。
这未来的事,谁又说得清楚!
待价而沽,这是小孩子都懂的事。
所以他现在从不在这个问题上给人答复。
“这笔账到位以后,你们就可以尝试搭建宝岛的渠道了。
另外,公司应该有自己的录音室以及设备了。
用飞碟的录音室,只会被剥削掉更多。”
事实上,陈致远用飞碟的录音室也是要付钱的。
这部分费用算在了唱片制作成本里面。
然后这费用高得吓人。
说着,陈致远顿了一下,“成本问题,卡带以及cd的合作商,可以先找富里亦或者丽风,就不要找索尼了,索尼的卡带cd质量好归好,成本太高,不利于公司其他歌手的制作。”
索尼的卡带好吗?
那绝对是没得说的,音质好到爆。
但成本也高。
这种成本除了陈致远这类必须保证质量的顶级歌手外。
一般的歌手真没必要用他家的卡带。
那些成本省下来,都够一般的小歌手制作两张唱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