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打破地域壁垒,凝聚海外华人向心力。
90年代海外华人身在异乡,难免有漂泊疏离感。
这首歌是一声精神呐喊,告诉所有在场华人:
无论跨越多少山海,无论身处世界何地,我们皆是同根中国人,让分散在北美的华人彻底凝聚,彰显华夏儿女的凝聚力。
第二则是彰显民族底气,树立华语乐坛里程碑。
华语歌手登陆北美五万人体育场,本就是华语乐坛的历史性突破。
在此刻唱响《中国人》,不只是一场演出开场,更是向世界宣告东方声音的存在。
这也是彰显民族自信、给海外华人长志气、为华语乐坛在北美立足刻下浓墨重彩一笔的好机会。
至于说现场的外国歌迷听不懂歌词。
这其实也没什么。
迈克尔杰克逊等国际巨星都可以在亚洲的华人地区清一色唱英文歌。
他在北美唱中文歌,完全合理嘛!
更别说,他的欧美演唱会其实中文歌也只占据了一半。
而且,旋律这东西从来都是共通的。
中国人不懂英文一样会觉得经典的英文歌好听。
同样的,这些老外听中文歌,只要旋律好听,他们一样是能接受的。
前世,除了华语地区,中文歌曲在欧美地区没什么影响力。
原因其实就是没有一个在全球歌坛有影响力的存在。
华语乐坛最有影响力的歌手周杰伦,也仅限于华语地区。
出了华语地区,他的影响力几乎为零。
而现在不同了。
陈致远已经凭借英文歌在全球范围走红。
他的一举一动都在聚光灯下。
在这种聚光灯下,他的中文歌同样非常受欢迎。
典型的例子就是《吻别》。
这首歌在陈致远唱片发售时,曾连续两周登上了公告牌。
最高的时候排名26。
然后,他《毕业考》中的《明天,你好》也闯入过公告牌。
欧美歌迷非常喜欢这首带着强烈悲意的歌曲……
伴随着观众欢呼,舞台上的灯光暗了一会。
等光芒再次照亮舞台,台上已经有一群身穿练功服的人,以及两头舞狮。
在两头舞狮中间,陈致远不知何时已经换上了一套很有中国风味道的服装。
上衣是一件月白暗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