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好歹让其他家族试出他第二刀。”
石翔死得太快,导致他们甚至没法確认墨歌的实力到什么地步。
现在真懟上去,只会让其他家族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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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苍家佣兵团任务厅。
五人小组正式开始出发。
他们穿过拥挤的上班人群,很快就看到一大片荒地。
乌鸦城內没有无主之地。
但这块地的主人显然没有將心思放在土地经营上。
荒地大部分都是光溜溜的,除了零零碎碎的几丛灌木,就只有荒地边缘有一些整齐的绿色。
那是周边的平民偷偷种的青菜。
一条淒凉的污浊小溪从荒地中间穿流而过。那是几个下水道排污口的杰作。
据说野狗群就在这附近。
“你在看什么?怎么翻了半天?”
苍瑶发现墨歌对著地图比划很久。
“这里离我被人打晕的地方很近,我在想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打晕?”
苍瑶狐疑地看看墨歌,好半天才想起来“失忆”这码事,於是凑过去一起看向地图。
“喏,就是这个橙色屋顶的房子附近,那天我还砍死一只超凡怪物来著。”
这下不仅仅是苍瑶,连三位前辈都扭过头来看。
“是野狗吗?你对上手感觉实力如何?”
三位前辈中的中年女人卓芳在询问。
乌黑的头髮整齐地盘在头上,用一支简单的髮簪簪住。
脸上稍有一些皱纹,反倒显得很慈祥,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標致美人。
墨歌回想一下:“不是野狗,样子更像是野猫。而且它的超凡能力是幻象,跟这次的目標不同。”
任务信息上有说明,这次野狗群的超凡能力是嗜血。
当有同伴或者自身流血的话,会变更强也更凶猛。
团里建议是每次偷袭几只,等嗜血失效了再重复。又或者使用陷阱一波坑杀。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块区域的超凡密度的確太高了。”
卓芳旁边的男性前辈用低沉的声调说道。
他是郑峰,旁边另一个男性前辈叫郑涛,两人是双胞胎兄弟。
一个人突然中彩票,那是运气。
但如果这个人的全家短时间內都中彩票。
那他家一定很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