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
曾经,在她还在当演员时,在《粉红女郎》的剧组拍戏。
当时的周易还是媒体嘴里的小天王,来组里探班的时候还硬塞给了她一把贝斯,让她上台糊弄一下当个贝斯手,陪他唱完了这部剧的片尾曲《李白》。
周易在这部剧里客串出演的角色,名字就叫李白。
一晃眼,这么多年过去了。
「我们这个乐队成立了这么多年,贝斯手空缺了这么多年,我想应该没有人会比你更适合贝斯手这个位置。」
「你确定?可我根本不会贝斯。」
「没关系,要都就是不会。」
周易笑眯眯地睁眼说瞎话:「知道棍客乐队的贝斯手招聘要求吗?缺贝斯手,女的、
活的,要求不会贝斯优先。」
程好被他这要求给逗乐了:「这都什么鬼要求?」
专门为她定制的是吧?
「你怎么不再加几条呢,比如说要演过《粉红女郎》、最好饰演过万人迷这个角色。」
「也不是不可以,但那样就显得有点太刻意了。萝卜岗太明显是会被举报的,这可是我这么多年来一直为你留的位置,舍不得被举报。」
程好:「————」
「本来是打算留到以后给你一个惊喜的,但现在————」
周易深情地注视着她的眼睛:「再不用的话,就没有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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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