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走,慢走不送。”
金茂律师事务所正门,徐德对着略显孤寂的背影,笑着挥手质疑。
李有财和刘翠冷哼一声,闷头离去。
当两人消失后。
徐德深深呼出一口浊气,旋即低头,看向手里的‘谅解书’+‘刑事和解协议’。
这两个分别管什么?
前者是作用于刑事上,一定程度可以减刑,后者则是作用于民事中,有了它,陈伟的23w赔偿金,将会成为小丑般的无能狂怒!
至于,如果对方反悔签署怎么办
那要是说,无法反悔呢?
或者说,李有财不满足撤销谅解书和和解协议的条件!
法例明确规定,只有在‘诱导、威胁、胁迫等手段’,以及存在‘重大误解’时,才会撤销谅解书。
但徐德可从未进行任何言语进行威胁!
其次
诱导?
“我也没诱导。”
“相反,我还以大白话的形式,反复强调、提醒对方没有监护权,在法律的层面得不到孩子!”
“那法官八成概率不会认为李有财存在重大误解。”
“即便认为也无妨。”
“我自然会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看着手里的两个东西,徐德喃喃自语着。
他做出了什么承诺?
探视权!
在录音中,李有财的嘴里明确说的是他要‘和孩子见面’。
只要他履行承诺。
那在结果上李有财并未吃亏,谅解书的‘对价关系’已经实现,被告方合法履行约定。
法院会认为,没必要再推翻已经生效、合法合规的东西。
至于动机是‘完整得到孩子,结果却只有个探视权’这是否可以做反悔依据?
没用。
动机错误,不影响合同效力!
“万事俱备就等明天开庭了。”
徐德笑了笑,转身走向律所内。
现在的时间是下午三点钟。
距离开庭还剩23个小时,他有不少空闲时间。
趁着这时间段
他也是时候办点自己的私事了!
“哒哒哒”
徐德走回大厅,他将冷掉的咖啡倒掉,重新接满三杯,旋即用盘子托举,这才向着接待室走去。
当临近后,他才扭胯,将门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