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导致杨佳乐坠亡。”
“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14条,针对‘间接故意犯罪’诠释!”
徐德话语不啰嗦,简短而直插核心。
“综上所述。”
“被告人刘婧琪,明确触犯《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
公诉人黄石点头。
“附议!”
检察官的‘公信力’比较强,哪怕他什么都不做,就当个气氛组,给徐德提供的价值也远超寻常证据。
这就是职业带来的优势。
相同证据下,法官采信人家的概率就是比你的高,并且信任程度也更大。
也是为什么,无数律师在刑事案中折戟沉沙的原因。
但
“反对!”
“审判长,就本案,我方在开庭时就已经明确提出一点!”
被告席。
张伟此时大脑疯狂运转,脸色有些发白甚至大脑已经明确传来的痛与眩晕,很明显,这是用脑过度的现象。
“即,‘适用年龄段’!”
张伟道:
“对方所说‘间接故意杀人’,是以成年人为主要视角,在此视角内,人体发育成熟,三观稳固,对安全观念有个较为强烈的认知。”
“但!”
“被告人今年只有16周岁!”
张伟拍打着桌子,指着呼吸有些急促的刘婧琪,大声道:
“那么,在决断是否为间接故意时,应当以16岁同龄人视角进行判断!”
“而很明显,青少年视角在作出案发行为时,对死者的安全问题完全没有概念,并不知晓此行为会导致杨佳乐身死”
“所以。”
“被告人刘婧琪并不属故意杀人,而是明确的过失致人死亡!”
在开庭初期。
他便和公诉方,就案件中‘杨佳乐’还手行为时,针对适用年龄段进行过一段漫长的拉锯战。
而这条法例并不仅适用于正当防卫。
或者说
只要是与‘意识’‘主观’有关系,适用年龄段均需要充当视角的前提!
而以16岁青春期的视角来看,说不准
刘婧琪当时脑海中,还真没想过杨佳乐掉下去会怎么样!
但问题也来了
“异议,我方反对!”
徐德深吸一口气,胸腔中此时窝了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