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明是她们欺负病人罢了。”
说着。
刘国富又洋洋得意地开口道:
“毕竟我是个精神病警官你得保护我啊。”
精神病?
精神病需要优待吗?
从社会上的整体评价来看,精神病整体风评并不太好甚至多数人都想取消掉精神病法例。
但问题也来了。
精神病是病,在发病期间是不受自己控制的,就如同感冒发烧一样。
如果你感冒、发烧,醒来后警方突然告诉你,你需要被判死刑。
那你愿意吗?
不愿意。
对于患有精神病的身体的‘人格’来说,也是相同道理。
他们并不想伤人,但病症和发烧一样,不是想不犯就不犯的,且在期间没有意识,不受自己控制。
就好似睡觉。
你睡了一觉,自己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结果意识清醒后,警方告诉你你杀了人,需要被判死刑。
你觉得这公平吗?
从个人角度来讲,这属实是绝望。
但话又说回来了。
从社会角度来讲,你造成了损失,并非像感冒发烧那般只影响个人,而是伤人甚至是杀人!
于是乎,有关精神病法例的争议便开始了。
最重要的是,还会有人依照精神病法例来逃脱法例的制裁!
“刘国富。”
审讯室内。
吴秀丽忽的看着面前的刘国富,冷笑一声,开口道:
“别以为你是精神病,警方就拿你没办法了。”
“案发期间究竟有没有犯病呵,你自己心里清楚!”
刘国富连连喊冤,“唉哟!”
“我真是犯病了,我要是没犯病,难道我会做那种事?”
吴秀丽却是没耐心再和对方扯下去。
她只是挥了挥手,紧接着,便找警察将其带走。
“走吧。”
一侧的民警带着体态臃肿的刘国富向外走去。
刘国富先是贪婪地看了眼吴秀丽,旋即这才恋恋不舍地向外走去。
不多时。
刘国富便站在了警局大厅中,而律师周宁,则在大厅等待许久。
当周宁看到来人后,连连站起身。
等几个警察离开后,周宁这才将视线放在刘国富身上,旋即小声开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