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头!”
“强奸点这是能提的吗!?”
别忘了。
前不久,徐德才提出一个‘出院’的观点。
如果,说刘国富只是认知有问题,精神病还未完全康复,撕扯衣服是自卫而并非强奸。
那么,让他出院的人就要担责。
同样,刘国富少说也得被关在强制医疗区隔离一辈子
他们是原告啊,是公诉方,结果闭庭后,委托人要在里面关一辈子!?
这无异于自断职业前途。
那
强奸是存在的?
说,刘国富精神没问题,他确实是在强奸?
‘无限自卫权’砸你脸上,直接砸死你!
“该死,这到底是哪冒出来的律师!?”
范贺心中破口大骂,只觉自己被周宁坑了。
对方这做派完全就不是小律师,哪怕是放眼海城都极其夸张。
至少。
范贺从未见到过,哪个海城律师打官司,是在庭审中,利用对手的观点,临时组建证据链。
并还将证据链唯一的薄弱点给堵上,让原告方杀敌八百自损一万,不敢提!
不过证据链缜密,但证据链之外的行为,却依旧有的说。
“异议!”
“无论如何,17刀已经远超自卫行为,当事人思维冷静下后,依旧没有选择停手,分明存在故意性质!”
代理人席位。
范贺没有犹豫,再次死咬这个观点。
徐德曾说这是一整个连续性的自卫行为。
但
从务实的角度上来讲。
捅17刀首先是累,其次是耗费时间。
前者。
人的皮肤是极具韧性的。
是的,你可能没感受到,你那时不时就划伤,时不时就擦伤的皮肤实际上防御性很高。
无论是皮肤本身,还是皮下脂肪与肌肉,都很难用餐刀破防。
张大捅刺17刀,尽管有几刀伤害不高,但十几次下力气百分百已经耗尽。
耗尽后还想捅?
同时,捅刺的总时间也长。
连续性的单一防御行为,基本有时间方面的需求,也就是短时间,而张大消耗的时间却很长。
时间一长,就具备思索能力,思索后,便不再具备‘无限反击权’。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