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味。
“视觉污染的巅峰,资本主义的肛腺,名不虚传。”李乐耸了耸鼻子,做出如上评价,然后目光精准地锁定了路口一个冒着腾腾热气的红色餐车,“就它了!”
他挤过去,用“嘿不肉”开头,先扔下一百刀,指了指自己这边几个人,“要什么给加什么,吃完算钱,ok?”
摊主是个裹着头巾、笑容憨厚的老墨大叔,眼睛眨眨,瞧了眼李乐一群人,“ok!”
“先给我来俩,多加酸黄瓜和芥末酱,不要番茄酱,岳哥?博伊奇?”
“要辣奇多,多放洋葱。”
“我要墨西哥辣椒。”
“斯米尔?”
“原味的,什么都不要。”
“那你吃个屁!”
“健康。”
“吃这个就别扯健康,阿米狗,给他来个全套,多加酸奶油,”
“ok,阿米狗,这边有水,免费送你们,一人一瓶。”
“啊,谢谢!!”
面对大单,老墨的人情世故掌握的游刃有余。
随即,光速刷盘子练出的手速,几个热狗顷刻间,搞定装盒,递过来。
裹着锡纸的热狗捧在手里,沉甸甸,热烫烫。
几个人就站在汹涌的人潮边缘,背靠着一家正在播放震耳欲聋摇滚乐的唱片店外墙,特没形象地大口咬了下去。
面包粗糙温热,香肠煎得边缘微焦,黄芥末的辛辣和酸黄瓜的清爽恰到好处地中和了油腻,各种配菜增添了口味的层次。简单的吃食,在此情此景下,竟有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李乐一边吃,一边瞪大眼睛,本能的观察着眼前流淌而过的一切。
这里的人,比之前在中城、在下城看到的,更加肆无忌惮,或者说,更加的“纽约”。
有穿着缀满亮片紧身衣、画着夸张妆容、头发染成彩虹色的变装皇后,踩着恨天高,如同巡视领地的女王般昂首走过;有全身黑衣、头发剃出古怪图案、鼻环唇钉一样不少的哥特青年,倚在墙角,对一切投以冷漠的眼神;有穿着不合身西装、提着破旧公文包、眼神空洞喃喃自语的老者;有兴奋得满脸通红、举着相机不停拍摄的游客家庭;有踩着滑板在人群中灵巧穿梭的少年;有挎着包,汗水浸透背心的健身女孩;有披着鲜艳纱丽、低声用印地语交谈的妇女;有西装革履、却打着夸张卡通领带、边走边对着耳机急促说话的白领
无数信息、影像、声音,构成一种超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