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短暂地成为规则本身。」
哈莉咬着嘴唇,鲜艳的口红几乎快被她咬出血来,特别是看着路明非理所当然的傲慢,终于忍不住抛出了那折磨她日日夜夜的梦魔:「说的轻巧,韦恩少爷。」
「假如有一个人,一个权贵的儿子,他酒驾撞死了你父亲。哪怕现场有最明显的刹车痕迹,有行车记录仪,有目击证人————但法庭依然宣判证据不足,让他当庭释放,甚至还对着受害者家属微笑。」
「这种时候————」
哈莉逼近了一步,「难道不该变成野兽,去撕碎那个混蛋的喉咙吗?」
这就是某个家伙给她的答案。
哥谭已死,唯有疯狂永恒。
「如果你问的是普通人,我会说,是的,去咬死他。」路明非轻声道,「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丛林里,弱者想要复仇,只能变成野兽。这很公平,也很可悲。」
哈莉怔住了。她原以为这个好学生会搬出发霉的道德律令,没想到他承认得如此干脆。
她刚想反唇相讥,刚想嘲笑这就是世界的本质,但就在她擡头的一瞬
眼前的男孩有些陌生了。
一直在他身上温吞的、像是把一切棱角都裹在棉花里的好学生气质,正在像退潮一样消散。
她好似在黑框眼镜后面,在原本平平无奇的黑褐色瞳孔深处,有一抹早已熄灭的余烬,正在死灰复燃。
这让哈莉感觉自己不是站在一个学生的面前,而是站在一位早已习惯了在王座之前发号施令、手里掌握着无数生杀大权的古代领主。
他戴上了面具。
或者说,他摘下了面具。
「但————如果是我。」
「我是路明非,也是韦恩。如果酒驾的家伙撞死的是韦恩家的人。」
「律师不敢接这个案子。法官不敢敲锤子。肇事者连在椅子上坐下五分钟的机会都没有。」
哈莉愣住了。
路明非往前走了一步,他伸手虚空指了指窗外,哥谭市政厅的方向。
「教授,你的愤怒,不是因为法律失效了。」
「是因为制定法律的人,不是你。」
「你说为了对抗混乱,必须先弄脏自己的手,去拥抱混乱?别傻了。就像是为了不被火烧死而主动跳进岩浆里一样愚蠢。」
路明非的声音带着某种蛊惑人心的魔力:「变成野兽去咬断司机的喉咙?太低级了。这样做,你只是换取了一时的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