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理论上只剩单独一人时,证据已经侵犯到了个人隐私期待。
但录像一开始,徐德直接将吕广军留在了办公室
公共办公室!
在法例上,私人办公室与公共办公室完全是两种隐私级别,哪怕公共办公室没人,也不构成侵犯个人隐私,只是侵犯隐私期待而已。
差两个字,法理上是否违规却天差地别!
而中途离开后。
吕广军所说的话又恰好与徐德先前所问的问题一致,便不达成‘与问题无关’
合同效力虽抵不过法例,但上述种种因素加起来,合同竟存在效力!
“他是不是故意的?”
审判台上。
法官赵行也是思索了半晌,最终没忍住看向徐德。
这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很难说一个正常谈话的人,在没准备的情况下能达成这样。
“他就算是故意的也没用。”
卢国伟仔细盘算了一下这证据,最终有点牙疼的小声交流。
“主观是故意,但客观的证据,却完全合法!”
“尽管可以用不合规,配合法官的自由权利将证据不予采取,但你知道的,铁证无法被打掉。”
话音落下。
审判台沉默。
证据突袭,庭审质证,法官确实有权利打掉此类行为予以惩罚。
但
和徐德当初说的一样。
法官只会打掉故意拖延时间,对案子没什么用处的小证!
整个东国,数千座法院,没有任何一个法官敢打掉铁证,哪怕是以证据突袭形式递交哪怕递交人甚至狂到当庭怼法官!
那这证据,依旧不能打。
原因很简单。
首先,法院是来审案的,他们的目的就是将案子合理合规审完,没道理和证据过不去。
其次你敢打回证据。
那宣判后,这证据自然会找别人来打你!
命案是极容易提起二审的,只要对方将被打掉的证据,二审时向上级法院递交百分百会将一审打回重新审核。
这还不算完,案件除重审以外,承办法官百分百会吃个挂落!
所以
除非徐德跳到审判庭跳舞,那么,不过分的情况下,他们是可以当看不见的。
思索良久。
“被告人!”
“被告人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