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中。
司法会如何判断,一个人犯罪时,是否为故意杀人?
首先,警方他们,会将案子分为激情杀人和谋杀,前者不一定是故意杀人,而后者一定是!
谋杀是什么?就是谋划杀人!
其中,足以一锤定音的便是凶器!
如果说,案犯的凶器是提前拿好,且距离案发时间不久,那基本能判定,这起案件属于故意杀人。
就本案而言
“被告人张月,存在明确的持刀谋杀嫌疑!”
“所谓的反抗,又或是强奸,甚至是自卫均不存在。”
“从凶器角度来看,她从一开始便想好,要如何对待当事人刘国富!!!”
范贺朗声开口,声音传遍整个第一法庭。
法庭内很空荡。
他的声音撞倒墙壁返回,回音在众人耳旁浮现。
这
众人皱起眉来,陷入思索。
公诉席上。
三个检察官此时也是微微颔首,检察官刘希低声道:
“凶器这一点确实很难洗清,检察院提起公诉,相当大一部分因素是因为凶器”
检察官王安也点点头。
“是这样,要是刀具是现场挣扎时随手拿到的”
“那案件会有很缓和的余地。”
邓世杰没开口,只是坐在原地,默默看着众人。
正如两人所说。
凶器是张大带到现场的。
一个人,提前12小时准备刀子,又在凌晨三点主动走到医院,随后凌晨四点,用准备的刀捅刺对方17刀,险些丧命
简洁来看,这就是很明确的故意杀人!
审判台。
“这”
审判长孟俊峰沉默,眉头紧蹙。
思索片刻后,他扭头,再次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代理人所说”
代理人席位。
听着审判台的例行询问,范贺微微抿了口茶水,脸上流露出志在必得的微笑。
他的能力很强能在海城卷到这个地步,自然不是一般人,他有信心,这个辩点没人能反驳。
只是
审判长孟俊峰:“你方是否认同?”
话落的刹那。
两个字瞬间响起。
“异议!!!”
“我方有很明确的异议!!!”